烟台会计网>>会计职称

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通知

来源:时间:2015-12-09 15:57
A+A-

  关于报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报送流程(点击查看)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中央驻鲁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297号)要求,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程序

  (一)申报范围

  从事财务会计或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中,取得2013、2014、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2015年度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并符合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的人员。

  已实行按岗评审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仍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目前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申报。

  (二)申报程序

  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统一呈报的申报办法。

  1、单位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适当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审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送呈报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

  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符合要求的,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呈报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呈报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其他有关评审材料统一呈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设区的市及以下单位的,由设区的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呈报;省直单位及垂直管理部门,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呈报;省管国有企业直接负责本企业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推荐和呈报工作。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农村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3、委托评审。中央驻鲁单位委托评审的,应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再将材料统一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1] [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周明翔

烟台市会计信息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 Reserved 网络支持:胶东在线网站

地址:烟台广电大厦莱山区观海路333号 邮编:2641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11:30 | 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