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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4-09-2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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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属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鲁财会〔2024〕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和材料报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4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应先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先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登录方式1:https://ausm.mof.gov.cn/index/;登录方式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最右侧图标栏—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注册并完善采集信息,审核通过后,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部分申报信息将从全国统一平台自动提取(如申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学分等)。未能自动提取的申报信息,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据实填报、上传附件,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审核把关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财政局会同人社局对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按规定签署意见,并以区市和市直部门(单位)为单位统一审核报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推荐,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等规定进行。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要求: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记录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提取,自申报年度起,往前数5个连续年度(2019-2023)的继续教育情况不得缺失。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情况(2019-2023)需自行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送时限及注意事项

  (一)我市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8日。

  (二)经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正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自行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系统自动生成、A3纸双面打印、原件),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和各区市财政、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上报至烟台市财政局会计科。报送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1009房间,联系电话:6688005,邮政编码:264003。

  (三)网上申报期间,申报人员应及时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附件:鲁财会〔2024〕56号

  烟台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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