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烟台市高端会计人才 (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金融)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实施科教强市、人才兴市战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专业化高端会计人才,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烟台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烟财会〔202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烟台市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二)选拔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业务管理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45周岁以下优先考虑。
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取得财经类省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等,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已入选省级及其他市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二、选拔程序
(一)申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烟台会计信息网(http://kj.jiaodong.net/),进入“烟台市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报名入口”系统(http://baoming.kj.jiaodong.net/TopTs/Login),注册填报电子信息,如实填写《烟台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确认填报信息真实无误后,报名人员通过“预览打印”按钮打印纸质版《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于7月15日前报单位所在区市财政局初审。各区市财政局初审同意后,于7月2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市直部门(单位)直接报市财政局审核。
报名人员对《申请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本人承诺”处亲笔签名。工作单位及各区市财政局应认真审核职务、职称、学历、工作业绩等信息,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对于填报虚假信息骗取申报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二)笔试。笔试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财经)综合知识、财经法规、财会监督、预算管理等。笔试时间暂定8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按1:1.5的比例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时书面通知本人。面试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命题,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市财政局根据选拔的结果,确定50名培养人选,在烟台市财政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三、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周期为2年。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委托国家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基地组织实施,每年2次,每次10天,主要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二)跟踪培养。学员离校期间培养基地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学员须按要求定期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和调研考察报告等,巩固培训效果。同时,学员要积极配合市、县财政部门,参与会计法规、制度、准则等调研和会计科研等工作。
四、考核与管理
(一)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培养基地负责集中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期内的学习、科研等情况。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对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库,定期考核学员的学习情况、出勤情况和科研情况等。
(二)引入淘汰机制。对于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和会计课题研究报告等的学员,市财政局将按规定程序予以淘汰,并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三)颁发结业证书。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和会计课题研究,经考核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颁发烟台市高端会计人才结业证书。
五、培养经费
市财政局承担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阶段的培训费,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集中培训交通费、食宿费。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烟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张为林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1009房间
电 话:0535-6688005
电子邮箱:czjkjk6694@yt.shandong.cn
烟台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