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征求意见稿)》及其应用指南意见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3-08-04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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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文物资源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征求意见稿)》及其应用指南。现转发如下,请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23年8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我厅,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方式:0531-51769793/51769952(传真)
电子邮箱:zd1607@126.com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征求意见稿).pdf
2.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征求意见稿)应用指南.pdf
3.《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征求意见稿)》及其应用指南的起草说明.pdf
2023年8月2日
责任编辑: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