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金融)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3〕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编报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范围为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县各单位应单独编制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主管部门应审核汇总本级及下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形成部门汇总报告,乡(镇)政府作为一个主体报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二、编报软件、内容和时间
(一)编报软件
今年继续使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软件(单机版)进行编报,编报软件请在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通知公告”或烟台会计信息网(http://kj.jiaodong.net/)进入“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链接入口,进行下载。
(二)报送内容
本年编报采用无纸化方式,各区(市)和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或《2022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打印报告封面并签字盖章,扫描后以“添加附件”方式回传至软件中,最终传出.jio格式电子文件并及时上报。
(三)报送时间
各区(市)财政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以.jio电子文件,发送至通知所列公务邮箱,涉密信息通过光盘报送。
三、编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各部门、单位的汇总、审核和指导;各部门负责对机关本级及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做好汇总、审核工作;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编制、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应参考2022年决算报送范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报尽报”。
(二)加强审核检查,提高编报质量。各单位应当根据2022年度内部控制建设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和取得成效,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资料为支撑,科学精准编制本单位2022年度内控报告。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审核报告材料、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要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数据口径保持一致,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各区(市)、各部门应当对本地区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的数量进行审核,同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编报质量进行检查,对于往年易错的地方予以重点审核。市财政局将对各区(市)、各部门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核查,并选取部分市直部门进行现场调研。
(三)开展总结分析,强化问题整改。各区(市)、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成果应用,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成效。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四)总结优秀案例,加强经验交流。各区(市)、各部门要总结内部控制报告应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充分挖掘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向市财政局进行推荐。各区(市)至少推荐一个单位优秀案例,与内部控制报告材料一并报送。市财政局将对各区(市)、各部门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联 系 人:烟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张晓楠
联系电话:0535-6688005
电子邮箱:czjkjk6694@yt.shandong.cn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1009室
附件:鲁财会〔2023〕22号
烟台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