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镇(街)财税所、开发区财税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烟财会〔2022〕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和材料报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评审依据
评审范围和评审依据按烟财会〔2022〕13号文执行。
二、申报方式
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网上申报通过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或者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
三、审核把关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推荐,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等规定进行。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要求: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记录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提取;自申报年度起,往前数5 个连续年度的继续教育情况不得缺失。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记录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自动提取。
四、报送地点和报送时限
(一)材料报送时限:截至2022年10月11日。
(二)经山东省会计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自行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 份(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原件),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盖章后,先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号楼五楼东3507室)审核后,再报送财政局(北楼101房间)进行现场审核。
联系电话: 3365518(人社局) 7232848(财政局)
附件:烟财会〔2022〕13号(含鲁财会〔2022〕45号)
莱阳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