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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烟台市财政局时间:2021-08-0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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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直部门(单位),各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烟财会〔202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评审范围

  凡在我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标准条件》并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方式

  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网上申报通过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或者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纸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双面打印一式5份。

  三、审核把关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按规定签署意见,并认真组织好申报人员的公示工作。

  四、报送时限

  请合理安排时间,于2021年8月1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纸质评审材料须经山东省会计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打印,并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和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区财政局监督科。

  咨询电话:0535-6356694

  办公地址:福山区县府街289号福山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附件: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烟财会[2021]9号)

责任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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