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烟财会〔202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评审范围
凡在我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标准条件》并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方式
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网上申报通过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 9000/rsrc或者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各主管部门(单位)路径申报到“牟平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纸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双面打印一式4份。
三、审核把关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按规定签署意见,并认真组织好申报人员的公示工作。
四、报送时限
我区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8月12日,纸质评审材料须经山东省会计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打印,并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区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牟平区通海路308号-财政大厦9楼908室)。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还需将盖章后的《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报告表》和《烟台市职称推荐单位公示情况报告表》原件扫描版上传到系统“其他附件”栏。
(二)目前,省级评审系统升级未完成,已信息采集的申报人员注册个人账户后,相关信息需个人填报和上传附件。
联系电话: 4281087(人社局) 4227014(财政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