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1〕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对我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0:00至3月31日17:00,网上审核时间至3月31日17:30截止,缴费时间至3月31日24:00截止。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截止后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补报。报考人员应于缴费完成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
二、所有报名人员应先参加信息采集,再网上报名,由所选择的审核点网上审核,不需至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网上提报审核资料并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2019—2020年度报考过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经报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需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
四、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报名;无工作单位的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报名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于8月26日后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通知,并根据提示信息打印准考证。
会计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区(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切实保证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