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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及补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胶东在线时间:2021-01-2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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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相关人员:

  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我局已经收到。为做好证书发放和以前年度证书补发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证书发放

  1、发放方式。采取邮寄发放和现场发放两种方式。选择邮寄方式人员,登陆“烟台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申请人须详细、完整地填写邮寄地址、电话等信息,因信息有误或不详细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选择现场领取方式人员,在集中领取时间内,到莱阳市财政局会计科(北楼101房间,电话7232848)领取。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建议采用邮寄方式领取,具体流程见烟财会〔2021〕1号文中的附件2。

  2、发放时间。我市集中发放时间为2021年2月1日-3月10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领取证书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出示代领人及证书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证书补发。补发规定见烟财会〔2021〕1号文。

  附件:烟财会〔2021〕1号文

  证书办理流程图

  莱阳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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