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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来源:栖霞市财政局时间:2019-11-1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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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道、开发区)财政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驻栖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烟台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19〕1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辖区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免费参加当年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取消,所以继续教育不再与会计从业资格挂钩。参加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需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采集入口请登录烟台会计信息网(http://kj.jiaodong.net/)“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且审核通过。

  二、继续教育时间

  栖霞市2019年度网络继续教育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3月31日。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

  (一)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省市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等。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

  (一)学员参加网络培训,须从参加信息采集所属的市财政局公布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注册学习。

  (二)中央、省驻栖单位、市属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市直主管部门,经市财政局同意,可自行组织学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

  (三)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2019年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视同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含公需科目),答题成绩在80—94分的,视同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学员须以打印的成绩单作为折算学分的凭证。(参赛者注册答题时间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

  五、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栖霞市财政局只提供网络教育,采取网上报名。咨询电话:5217854。

  1、领取账号密码

  学员登陆“烟台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报名系统”(网址http://baoming.kj.jiaodong. net)选择所属区(市)领取账号、密码(必须与信息采集时所选择的县市区相符,系统自动审核),并根据提示到中华会计网校进行继续教育。

  系统自动提取学习的账号密码,请各学员牢记。

  2、网校学习方法

  (1)首次登陆,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后,按提示输入个人信息,提交后选择2019年学习类型即可开始学习。

  (2)以后学习可直接登陆http://jxjyxuexi.chinaacc.com/shandong/qixia/,继续进行学习。

  六、继续教育登记

  (一)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学员,其继续教育成绩由省财政厅进行统一登记。

  (二)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由市财政局进行统一登记。

  (三)中央、省驻栖单位、市属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市直主管部门组织的面授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属市财政部门提供学员名单、培训通知及课程安排等证明材料。

  (四)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由学员在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各区(市)财政局在系统内进行审核,学员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12月20日

  (五)参加烟台市财政局举办的2019年度“会计大讲堂”培训的,由单位统一汇总培训信息,于年度继续教育期间内报市财政局进行审核登记。

  栖霞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周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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