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烟台会计网 >> 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时间:2019-10-11 16:21
A+A-

  各市财政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省属企业:

  为解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9年10月23日之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请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shandong.gov.cn/)-山东会计管理-“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电话:0531-82669793 82920823(传真)

  电子邮箱:zd1607@126.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1616办公室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征求意见稿).pdf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责任编辑:周明翔

烟台市会计信息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 Reserved 网络支持:胶东在线网站

地址:烟台广电大厦莱山区观海路333号 邮编:2641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11:30 | 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