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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2018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来源: 栖霞市财政局时间:2018-11-30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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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道、开发区)财政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驻栖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8〕50号)和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18〕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企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税收法律法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

  (三)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本年度企业会计人员不需学习公需科目)。

   三、继续教育形式

  今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络培训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18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对于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并完成栖霞市财政局举办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完成2018年度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报名方式与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陆烟台市会计信息网(http://kj.jiaodong.net)继续教育栏目选择栖霞市链接,进入中华会计网校栖霞市页面报名学习;或直接登陆中华会计网校,点击“继续教育-山东-栖霞”进入栖霞市页面报名学习。

  栖霞市2018年度网络继续教育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咨询电话:5217854。

   五、注意事项

  学员登陆中华会计网校栖霞市页面进入报名入口后,一定要认真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错误的身份信息将不能作为继续教育数据导入系统。学员要牢记账号和密码,避免因忘记账号和密码造成学习上的麻烦。

  学员考试合格(60分)即可,无需到财政局办理登记(盖章),财政局将对电子数据自动登记。

   六、其他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条件,不断提高我市会计人员队伍素质。

  栖霞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周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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