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山东省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8〕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和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报送形式
本次填报采用“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统一使用财政部下发的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工作。通过填报系统填报信息后,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上报。
软件及有关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请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左侧“在线服务-软件下载”栏目下载,或在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左下边栏“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各单位填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观看相应操作视频,避免错填、漏填。
三、报送要求
(一)各县市区财政局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以及所辖县市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工作,并对本县市区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统计,本次报送范围扩大至乡镇一级,整个乡镇作为一个基层单位,报送一个文件即可。各县市区财政局要于3月30日前报送汇总的《2017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告由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市财政局。
(二)市直各主管部门除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外,还要负责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统计,于3月28日前报送汇总的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部门纸质版报告由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上报单位《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附件1),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电子版应当从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导出jio格式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科邮箱ytczkuaijike@163.com。
(五)中央、省驻烟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按照中央、省总部要求执行,不参加烟台市编报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县市区(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的督导,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如在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8909016,0531-88909018进行咨询,或加入技术服务QQ群: 386405729进行咨询。
如在报告编报工作中有任何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及时向市财政局会计科反馈。
联系人:孙丽丽
电 话:6688005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1009室
邮 箱:ytczkuaijike@163.com
附件下载:
2.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操作手册.zip
3.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操作视频(总体介绍).zip
4.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操作视频(基层单位).zip
5.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操作视频(汇总单位).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