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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财政局2016年"财政大讲堂"第三期开讲(图)

来源:胶东在线时间:2016-12-13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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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大讲堂”第三期培训现场
来自山东财经大学的初宜红教授担任主讲
参加培训的学员正在听讲

  胶东在线12月13日讯(记者 曹凤杰)12日下午,烟台市财政局举办的2016年度“财政大讲堂”培训班第三期在烟台海悦大厦举行。来自市直各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的450多人,参加了培训。山东财经大学的初宜红教授担任主讲,就《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给大家进行了培训。

  下午13点30分,参加培训人员已在报告厅准备就绪,烟台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对培训情况进行了简单介绍后,培训正式开始。初宜红教授由“希拉里与邮件门”事件入手,展开了自己的讲解。从2012年开始,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陆续组织部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和地区开展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到2015年9月,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组织有关专家集中研究讨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最终形成新《管理办法》。初教授就《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修订过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修订内容,为大家进行了培训。最后,初教授还为大家详细剖析了新旧办法的衔接方式。

  一位来自烟台市知识产权发展中心的出纳人员说:“今年是第二次参加财政局举办的培训了。不同的培训,内容不同,都是根据现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的,很有针对性。部门里每个人都有机会参加培训,对自己工作能力的提升,有很大帮助。

  烟台市财政局会计科的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度“财政大讲堂”一共举办了三期,前两期的主题分别是:《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严肃财政纪律 加强财务管理”,均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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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是单位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经济建设中宝贵的信息资源。会计档案与会计核算工作息息相关,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 

责任编辑:周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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