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芝罘区会计继续教育 报名8月1日开始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文件规定,会计人员每年度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2016年度芝罘区会计继续教育8月1日正式开始,12月31日结束。
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芝罘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实行传统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同步报名,推出网上报名、培训“一站式网络服务平台”。报名网址为芝罘会计信息网(http://zhifu.kj.jiaodong.net/)。会计人员登录芝罘会计信息网的继续教育报名入口或胶东在线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进行报名;也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芝罘会计”二维码或者搜索并关注“芝罘会计”微信公众号报名;亦可选择手机移动端报名,下载胶东在线客户端,在功能菜单中选择“便民”,进入“便民查询”菜单页面,选择“会计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日— 12月25日。集中培训时间:8月20日— 12月25日。
培训对象与培训方式。凡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芝罘区财政局注册的会计人员,必须参加芝罘区财政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2016年继续教育报名入口报名登录后选择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根据系统分配的帐号及密码,登录“芝罘会计信息网”的“网上培训入口”,按“学习流程”操作学习。会计人员学满24学时且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即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登录后选择集中培训的会计人员,可在“选择培训类型”下面点选“集中培训”中的培训机构,报名成功后按照培训时间到所选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通过考试(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注册登记特别说明。参加当年度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的会计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登记。
参加“芝罘会计”微信公众号知识竞赛答题并通过(6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登记。
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持有关证明材料、会计资格证书到芝罘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办理继续教育确认登记。
不能在当年完成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须在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通过芝罘会计信息网的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入口补学课程,费用自理,考试合格后携带会计资格证、成绩单到芝罘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办理确认登记。
以前年度补学方式。对以往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可通过芝罘会计信息网的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入口补学课程,考试合格后携带会计资格证、成绩单到芝罘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办理确认登记(地址:芝罘区胜利路210号锦绣大厦附二楼;联系电话:6235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