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龙口市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区)财政所(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高等院校,驻龙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龙口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凡在龙口市财政局注册的会计人员必须参加由龙口市财政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为了充分调动单位和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今年我市仍采取网络培训、集中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各单位要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继续教育的对象
凡是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四、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及培训时间:
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12月25日。
(二)集中报名及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9月13日。
培训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9月16日。
五、报名方式
会计人员可以登陆“烟台市会计信息网”(http://kj.jiaodong.net/),点击“烟台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管理系统”,根据提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填写手机获取验证码(注意每个手机只能为一人获取验证码)进行网络报名,也可以选择手机移动端报名,下载胶东在线客户端,在功能菜单中选择“便民”,进入“便民查询”菜单页面,选择“会计报名”栏目进行报名。
六、培训方式
(一)网上培训
选择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系统自动提取帐号及密码,点击“马上学习”,再点击“激活学习卡”进行注册登记,提交后选择2015年学习即可开始学习。会计人员学满24学时且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核实完后即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及时打印出成绩单。请牢记帐号及密码,如忘记补办学习卡,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二)集中培训
报名“登录”后,会计人员可在“选择培训类型”下面点选“集中培训”中的培训机构,打印报名信息表,持信息表到龙口市财政局财会培训中心进行培训,通过考试(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手机进行集中培训报名的考生,可凭手机自动生成的集中培训选课确认单到培训点进行学习考试,无需打印纸质确认单。电子确认单生成后可截图保存)。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绛水河东路1号,电话:8531639。
七、注册登记
2015年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的会计人员,请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2月31日前,持合格成绩单和会计证到龙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化广场二楼财政局窗口)注册登记。参加集中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八、其它要求
(一)继续教育当年免费培训,不能在当年完成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须再次参加培训(学习合格后需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二)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到龙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化广场二楼财政局窗口)注册登记。
龙口市财政局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