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补训通知
来源:胶东在线时间:2015-07-30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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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至2014年度未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人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当地会计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补学完成,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收费标准每课时3元,24课时共计72元)我市收取每年度50元。
我市根据省财政厅招标培训机构,利用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进行学习,请有关会计人员向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指定账户交纳学习费用,持汇款单到龙口市财政局会计科(龙口市文化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9号窗口)领取学习卡,登陆“山财培训网”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学习。学习完成后通过网上答题,打印出合格成绩单,持成绩单于2015年9月30日前到财政局会计科盖章补录信息。
汇款户名:赵志红
汇款账号:62270023490111352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舜耕支行
龙口市财政局
2015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周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