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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来源:胶东在线时间:2014-10-3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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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市属各部门单位,各企业以及驻栖单位会计机构:

  根据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14〕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时间安排

  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将于2014年11月1日-2015年3月31日进行,请各位会计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注册学习,并请相互转告。

  三、培训内容

  企业: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理论与实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预算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小金库”治理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四、组织形式

  今年我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仍然采用网校学习方式。

  五、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学员可直接登陆中华会计网或者胶东在线会计网"山东烟台栖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http://jxjyxuexi.chinaacc.com/shandong/qixia/) "网站,根据网站提示注册报名。

  六、培训费用

  2014年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由财政预算支付。

  七、免修条件

  1、2014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财政部举办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网址http://www.mof.gov.cn),成绩合格的;

  2、2013年12月31日之后第一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八、补考

  本年度继续教育不合格或以往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请登录中华会计网校申请补考,补考费用每年为30元,费用自理。

  2014年起,继续教育完成无需再盖章注册。继续教育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导入继续教育成绩及免修数据,会计人员可以登录继续教育报名网站,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注册信息。

  联系电话:5217854

  办公地址:栖霞市财政局办公楼1015房间

  栖霞市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处

  2014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周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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