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市属各部门单位,各企业以及驻栖单位会计机构:
根据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14〕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时间安排
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将于2014年11月1日-2015年3月31日进行,请各位会计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注册学习,并请相互转告。
三、培训内容
企业: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理论与实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预算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小金库”治理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四、组织形式
今年我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仍然采用网校学习方式。
五、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学员可直接登陆中华会计网或者胶东在线会计网"山东烟台栖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http://jxjyxuexi.chinaacc.com/shandong/qixia/) "网站,根据网站提示注册报名。
六、培训费用
2014年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由财政预算支付。
七、免修条件
1、2014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财政部举办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网址http://www.mof.gov.cn),成绩合格的;
2、2013年12月31日之后第一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八、补考
本年度继续教育不合格或以往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请登录中华会计网校申请补考,补考费用每年为30元,费用自理。
2014年起,继续教育完成无需再盖章注册。继续教育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导入继续教育成绩及免修数据,会计人员可以登录继续教育报名网站,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注册信息。
联系电话:5217854
办公地址:栖霞市财政局办公楼1015房间
栖霞市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处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