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芝罘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文件
烟芝财会〔2013〕3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属各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会便〔2013〕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烟台市芝罘区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原则上凡在芝罘区财政局注册的会计人员,必须参加由芝罘区财政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
2013年芝罘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芝罘区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和会计学会具体实施。为了充分调动单位和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取得实效,今年继续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网络远程培训的方式开展。
二、报名及培训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10月31日
集中培训时间:2013年9月23日-11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2013年芝罘区会计继续教育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芝罘会计信息网”(http://kj.zhifu.gov.cn),在“会计继续教育个人报名登录”处输入“会计证号”和“身份证号”后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
四、培训方式
(一)网上培训
报名“登录”后在“培训方式”下面选择“网上学习”,提交后则自动取得“中华会计网校”的学员代码和密码,返回后再点“中华会计网校--继续教育入口”注册后进行学习。网上培训需要修满24时间学分,然后参加网上考试。网上授课教材由中华会计网校编写,个人自愿购买,如有需要可到芝罘区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或培训点购买。
(二)集中培训
报名“登录”后在“培训方式”下面点择“集中培训”,再“选班”,按自己的情况选择“集中培训”的后面附有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再“提交”。授课教材由中华会计网校编写,个人自愿购买,如有需要可到芝罘区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或培训点购买。
五、注册登记
(一)网上培训
参加网上培训的会计人员于2013年底前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网上考试合格单到芝罘区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注册登记。
(二)集中培训
参加集中培训的会计人员,考试合格后,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交到培训点,由培训点集中分批到芝罘区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注册登记。
六、特别说明
(一)会计继续教育当年免费培训。不能在当年完成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须再次参加培训,费用自理。
(二)今年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视同完成今年的会计继续教育,且不需要到芝罘区财政局注册登记。
(三)参加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准则培训的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到芝罘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地 址:胜利路210号锦绣大厦附2楼;联系电话:6235364,6235864)注册登记。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