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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蓬莱市正信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公示

来源:胶东在线时间:2013-08-1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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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莱市财政局于2013年8月13日受理了郝金星提交的设立“蓬莱市正信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蓬莱市正信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三、办公场所:蓬莱市钟楼南路80号12楼1--301。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郝金星。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元。

  六、专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郝金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68413000089。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会计师,证书编号:0024787。

  2、雷艳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6840000366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级会计师,证书编号:20609297。

  3、闫惠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68400000808。

  4、李春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68400004139。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向我局举报。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535-6688003

  通信地址:莱山区府后路2号808室

  邮编:264003

  邮箱:ytczjkjk@163.com

  烟台市财政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李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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