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建立“阳光低保”管理模式
近日,龙口市出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提高了对救助对象从业情况、家庭收入、房车等家庭状况科学评定及动态监督的准确率,推进“阳光低保”,全市大投入、重管理的“阳光低保”管理模式构建完成。
一是“阳光操作”城乡低保。龙口市各村每年对本村的在保对象进行公示,工作人员逐村拍摄录像督查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结合群众来电、来访情况,工作人员会同镇街区干部、村(居)负责人组成联合调查组,逐门上户进行调查,把真正困难的居民列为保障对象,保证了低保审查工作中的公开性和公平性。与此同时,将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列为镇街区目标考核内容,调动了镇街区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使2900万元城乡低保金进一步发挥了“雪中送炭”的关键作用。
二是减免补助惠及群众。今年3月,龙口市“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系统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正式在全市24个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运行。凡是参加新农合的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在出院时可通过“一站式”结算服务系统自动计算救助金额,办理救助手续,使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实现了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无缝对接。截至目前,我市共救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1266人次,合计救助128万余元。
三是不断加大低保投入。通过多方筹资,今年对全市5处敬老院进行了基础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套完善,并增加服务项目,着力优化美化内部环境,不断改善敬老院养老环境。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提升至每年5500元,并为老人们发放临时补贴,爱心药品及缴纳新农合参保资金。不断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做到膳食科学化、护理个性化、管理亲情化,让老人在温馨、舒适的环境中颐养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