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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出台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

来源:龙口财政局时间:2013-07-0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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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龙口市财政局出台了《龙口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实施后,有利于遏制“虚开、高开”发票等现象的发生,更有效监控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的信用卡。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各单位将不再向职工办理现金借款,持卡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期内,依据发票和经本人签名的刷卡凭条等相关凭证,由本单位按规定进行报销。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消费功能,持卡人能够方便快捷地办理支付结算、透支消费、存取现金等业务。同时,公务卡上的支付信息被准确地记录在大平台系统中,便于单位和财政部门对公务消费实行动态监控。(国库中心)

 

  

 

  

 

责任编辑:周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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