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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会计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2-04-0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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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财政(金融)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市管企业,高等院校:

  为加强会计工作沟通交流,总结推广会计工作先进经验,研究解决会计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市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报送本区(市)、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会计工作或会计管理工作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或亟需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法治建设、财会监督、会计诚信建设等;

  (二)企业会计、政府会计、内控建设、管理会计、会计信息化智能化等;

  (三)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工作等;

  (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会计继续教育等;

  (五)会计行业(资产评估、代理记账)管理和行业发展,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建等;

  (六)会计学科发展、会计学历教育、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学术交流等;

  (七)其他会计方面的工作。

  二、报送类型

  (一)一般信息类。对于会计工作中的做法、活动、出台政策等,以新闻宣传的口径报送,每篇稿件500字左右,可配图片、文字说明等。

  (二)经验案例类。对于会计工作中取得的先进经验、突出事迹、典型案例等,重点报送经验介绍、取得的成效、案例成果,每篇稿件1500字左右,可附图片、文件等证明材料。

  (三)调研信息类。对于会计工作中某一项或几项具体工作的调查研究报告,重点报送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每篇稿件2000字左右,可附具体的数据来源、整理、分析情况。

  报送的所有稿件要注明作者、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采用

  (一)对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稿件,市财政局将择优在烟台市会计信息网、“烟台会计管理”公众号发布,供全市会计人员学习,并择优向省财政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推荐报送。

  (二)市财政局将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本年度各单位会计工作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及优秀稿件进行总结梳理,以适当形式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会计工作总结分析提炼,好的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均可报送。要充分利用会计工作信息报送这一平台,大力宣传会计工作,提高我市会计管理工作水平。

  (二)严保质量。各单位对上报的会计工作信息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先进经验要具有典型性、可借鉴推广性。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同时,明确不对外发表的,应当在稿件中注明。

  (三)建立通讯员制度。各区(市)财政(金融)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市管企业,推荐一名通讯员负责会计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切实加强会计工作联系、沟通、交流。

  (四)报送途径。市直各部门、各市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信息稿件由市直各部门、各市管企业统一汇总整理后报送。各区(市)及以下行政事业单位、区(市)管企业的信息稿件由各区(市)财政局统一汇总整理后报送。其他单位的信息稿件可直接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投稿邮箱:czjkjk6694@yt.shandong.cn

  联系 人:烟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张为林

  联系电话:0535-6688005

  烟台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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