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工作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各中央驻鲁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打造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队伍,根据《山东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鲁财会〔2011〕42号)、《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鲁财会〔2011〕43号)要求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2017年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任务,经研究,拟开展2017年省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深、业绩卓著、有发展潜力并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发挥团队精神的优秀会计实务人才选拔出来,进行重点培养。基本条件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二)在中央驻鲁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下同)、省市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中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职在岗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四)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五)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对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一、二等奖,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选拔程序
(一)申报。报名人员由本人按要求填写《2017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工作单位所在市财政部门审核,驻济中央和省属单位直接报省财政厅。
各市财政部门按《材料报送清单》(附件2)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并将《申请表》与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后一并上报省财政厅。申报时间为2017年4月5日至6月23日,各市财政局上报省财政厅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所有报名人员应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二)笔试。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实行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财务会计实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财经)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英语等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予以公布,同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面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以及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选拔培养对象。省财政厅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培养人选,并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三、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实施,每年两次,每次10天。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现场观摩、考察等方式进行。
(二)跟踪培养。学员离校期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制订个性化辅导方案,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学员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和调研考察报告等,巩固培训效果。
四、考核与管理
(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集中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期内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二)对学员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或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实践报告、调研报告、专业论文和案例研究报告的,省财政厅将按规定程序予以淘汰。
(三)培养期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毕业,并由省财政厅颁发“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毕业证书”。
五、培养经费
省财政厅承担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阶段的费用,其他费用原则上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电话:0531-82669791,82920823(传真)
电子邮箱:sdsgaoduan@163.com
附件:1. 2017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申请表 附件1:2017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申请表.doc
2. 材料报送清单 附件2:材料报送清单.doc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15日